拍賣的方式
拍賣的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定義:“以公開競價的方式,將特定的物品或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拍賣方式有英格蘭式拍賣(English Auction)、荷蘭式拍賣(Dutch Auction)、英格蘭式與荷蘭式相結合的拍賣方式,此外還有,美式拍賣,密封遞價最高價拍賣,密封遞價次高價拍賣,開放出價雙重拍賣,密封出價雙從拍賣等拍賣方式。
1、英格蘭式
也稱“增價拍賣”或“低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叫價及最低增幅,競買人以起叫價為起點,由低至高競相應價,最后以最高競價者以三次報價無人應價后,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于保留價。
2、荷蘭式
也稱“降價拍賣”或“高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叫價及降幅,并依次叫價,第一位應價人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于保留價。
英格蘭式與荷蘭式相結合的拍賣方式。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起拍價后及最低增幅,由競買人競相應價,拍賣人依次升高叫價,以最高應價者競得。若無人應價則轉為拍賣人依次降低叫價及降幅,并依次叫價,以第一位應價者競得。但成交價不得低于保留價。
3、密封遞價式
又稱招標式拍賣。由買主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密封的報價單(也稱標書)遞交拍賣人,由拍賣人選擇買主。這種拍賣方式,和上述兩種方式相比較,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是除價格條件外,還可能有其他交易條件需要考慮:二是可以采取公開開標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公開開標方式。拍賣大型設施或數量較大的庫存物資或政府罰沒物資時,可能采用這種方式。
4、標準增量式
這是一種拍賣標的數量遠大于單個競買人的需求量而采取的一種拍賣方式(此拍賣方式非常適合大宗積壓物資的拍賣活動)。賣方為拍賣標的設計一個需求量與成交價格的關系曲線。競買人提交所需標的的數量之后,如果接受賣方根據他的數量而報出的成交價即可成為買受人。
拍賣知識
5、速勝式
這是增價式拍賣的一種變體。拍賣標的物的競價也是按照競價階梯由低到高、依次遞增,不同的是,當某個競買人的出價達到(大于或等于)保留價時,拍賣結束,此競買人成為買受人。
6、反向拍賣
反向拍賣也叫拍買,常用于政府采購、工程采購等。由采購方提供希望得到的產品的信息、需要服務的要求和可以承受的價格定位,由賣家之間以競爭方式決定最終產品提供商和服務供應商,從而使采購方以最優的性能價格比實現購買。
7、定向拍賣
這是一種為特定的拍賣標的物而設計的拍賣方式,有意競買者必須符合賣家所提出的相關條件,才可成為競買人參與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