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拍賣流程以及規則
拍賣公司受銀行、司法機關等單位或者社會個人的委托,向社會公布房地產的出售信息,通過競買人競價的方式轉讓房地產所有權,從而引發拍賣行為。在拍賣過程中,我們應該了解拍賣的流程和規則,具體是什么?
一,拍賣過程
(一)拍賣委托書
委托拍賣貨物或者財產權利時,委托人應當提供拍賣人要求的身份證明、拍賣標的權屬證明或者能夠依法處置拍賣標的的證明等材料,并應當向拍賣人說明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委托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辦理委托拍賣手續。拍賣人接受委托時,應當與委托人簽訂書面拍賣合同。拍賣人認為有必要確定拍賣標的的,可以確定。鑒定結論與委托拍賣合同載明的拍賣標的狀況不一致的,拍賣人有權請求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委托人可以在拍賣開始前撤回拍賣標的。委托人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約定的費用;沒有約定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合理的拍賣費用。
(二)拍賣公告及展示
接受拍賣傭金后,拍賣人應當在拍賣日前七日發布拍賣公告,提供查看拍賣標的的條件和有關資料。拍賣公告應當通過報紙或者其他新聞媒體公布。拍賣標的的展示時間不得少于兩天。
(三)拍賣的實施
拍賣公告發布后,參與競買拍賣標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在拍賣日前向拍賣人的競買資格審查機構提交身份證明、資信證明、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經審查合格的方可成為競買人。投標人需要支付所需的保證金或辦理具有同等效力的手續。投標人可自行參加投標或委托其代理人參加投標。參加投標前,投標人應仔細閱讀《投標規則》和《拍賣須知》,并對自己的拍賣行為負責。當投標人的高投標價未達到底價時,投標價不生效。拍賣人有權停止拍賣標的的拍賣。競買人的最高應價經拍賣人槌棒或其他公開方式確認后,拍賣成交,買受人和拍賣人應當當場簽署成交確認書。拍賣標的依法需要辦理證照變更、財產轉移等手續的,委托人和買受人應當持拍賣人出具的成交證明及相關材料到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手續。
(四)傭金
拍賣未完成的,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約定的費用;沒有約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拍賣費用。拍賣成交后,拍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委托人和買受人收取傭金。沒有約定的,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和買受人收取不超過拍賣價格5%的傭金。
二、拍賣人應當遵守規則
為規范拍賣從業人員基本職業行為,保障工作正常開展,特制定以下守則:
1 .牢記拍賣活動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2.不得以競買人身份參與本公司組織的拍賣活動,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3.不允許在自己公司組織的拍賣活動中拍賣自己的物品或產權。
4.委托人或者買受人要求對其身份保密的,拍賣人和知情人員應當予以保密。
5.委托人要求對其“標的物”的底價保密時,拍賣人和知情人員應當予以保密。
6.拍賣時不要與競買人串通,損害他人利益。
7.拍賣中不得與委托人串通損害他人利益。
8.不允許有意無意泄露經濟信息,保守秘密,馬虎大意。
9.任何以委托人名義公開辦理的零散物品,不得出售給熟人(包括親友等。)